【2024年商品退貨規範】
2024-03-20商品退貨/換貨規範及流程如下:
- 1.商品退貨/換貨時效,自收到商品日起,需在30天內提出(包含例假日)。
- 2.退貨/換貨商品,需為正常無拆封,且商品狀況良好無壓傷。
- 3.若當初下訂時依照箱價購買,需退貨/換貨時亦依箱價金額定論;
若當初下訂時依照箱價購買,但退貨/換貨時為散貨(包/條),則須依我司報價單之散價定論。
- 4.非商品瑕疵需退貨,一率依半價回收。
- 5.已開立的發票請妥善保管,遺失恕不退換貨。
- 6.商品退、換貨次數以一次為限。
- 7.瑕疵商品退、換貨,應保留瑕疵商品實體,並由萬福國際企業協定退回方式,確認商品瑕疵情況後,方得進行退、換貨。
8.宅配商品需要退、換貨,運費需自行負擔。 -
以下狀況恕不接受退貨,請見諒:
1.食品屬於私人消耗性產品,因衛生考量,且依據主管機關頒布之《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》第2條第一項:「易於腐敗、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」之商品,屬於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第一項但書所稱合理例外情事,於萬福國際企業所購買之食品,皆不享有7天鑑賞期!購買後恕無法辦理退換貨。
2.若因顏色、口感、酸甜、大小、不好吃等主觀因素,亦不得為瑕疵、不符理想為由,皆不受理退換貨。
3.為維護食品的衛生安全,經拆封、或消費者造成之外盒變形、失溫或保存不良導致變質,恕不接受退換貨。
4.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。
5.產品頁面清楚載明不接受退貨之商品。
6.經判定應屬非可歸責於本公司之人為因素而導致之異常商品。
7.發票遺失。